酷斯法律师网,一个集结国内知名律师的法律咨询网,为各地法律提供免费律师在线咨询服务,不在担心找不到好的律师,为您解决法律问题。

东莞社会保险!东莞社会保险补缴指南

2024-10-29 15:25 分类:医疗纠纷 阅读:
 

东莞人才入户常见问题与解答 (一)

东莞人才入户常见问题与解答

1.人才入户东莞需要哪些准入条件

答:根据《东莞市人才入户实施办法》(东府〔2020〕52号),符合以下其中一项准入条件的人才可申请人才入户:

(1)在国(境)外学习并获得硕士学位,年龄未满50周岁的人员;或在国(境)外学习并获得学士学位,年龄未满45周岁的人员。

(2)具备国内普通高等教育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学历,年龄未满50周岁的人员;或具备国内普通高等教育全日制本科学历,年龄未满45周岁的人员;或具备国内普通高等教育全日制大专学历,年龄未满40周岁的人员。

(3)具备国家承认学历的非普通全日制本科学历,在我市连续参加社会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满3年,年龄未满35周岁的人员。

(4)省内职业学校、技工院校学制教育毕业两年内的人员。

(5)具备高级职称,年龄未满50周岁的人员;或具备中级职称,年龄未满45周岁的人员;或具备初级职称,年龄未满40周岁的人员。本项所述人员应当同时具备中技或中等教育学历。

(6)具备高级技师国家职业资格,年龄未满45周岁的人员;或具备技师国家职业资格,年龄未满40周岁的人员;或具备高级工国家职业资格,年龄未满35周岁的人员;或具备中级工国家职业资格,在我市连续参加社会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满3年,年龄未满30周岁的人员。本项所述人员的职业资格应当与现时所在的工作岗位相匹配,证书工种应当同时符合我市紧缺职业(工种)目录。

(7)5年内,在世界技能大赛中获奖或获得“中华技能大奖”“全国技术能手”“广东省技术能手”“东莞市技术能手”东莞市“首席技师”“莞邑工匠”称号,年龄未满50周岁的人员。

(8)企业自评人才。

2.人才如何办理入户

答:目前,东莞人才入户已实行申请、受理、审核和管理全流程网办,申请人只需通过“广东政务服务网东莞分厅”搜索“人才准入资格入户”进行办理。

(网址: )

3.持职称证书人才申请人才入户需要提交什么资料

4.职业学校、技工院校毕业生申请人才入户资格需要提交什么资料

答:依据省内职业学校、技工院校学制教育毕业两年内的人员作为准入条件,申请人才入户资格时需要提供本人的毕业证书。若技工院校毕业证书未能在全国技工院校毕业证书查询系统或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上服务平台“技工院校毕业证书在线验证”进行查验的,还需提供原毕业学校主管部门出具的证书验证证明。

5.持国家职业资格证书人员申请人才入户资格需要提交什么资料

答:依据国家职业资格人员作为准入条件,申请人才入户资格时需要提供载明本人就职岗位的劳动合同和国家职业资格证书两项资料。

6.申请人才入户,是否须在莞参保申请时需处于缴费状态

答:是,根据《东莞市人才入户实施办法》,人才入户申请人须在我市依法参加社会基本养老保险。且本办法所涉参加社会保险的,均需在参保缴费状态。

7.人才入户要求在莞连续参加社会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满3年的,是否包含转移部分曾经在莞参保缴费满3年,后转出,近期又转入东莞的部分算不算

答:不包含。《东莞市人才入户实施办法》第二十三条明确规定“对参加社会保险有年限要求的,均不包含补缴、转移或视同缴费年限部分”,不管是本市转出后再转入的,还是直接从外市转入的,均属于转移的范畴。

8.哪些人才在莞办理入户可以实现“秒批”

答:学历类人才(暂不含留学人员)、我市职称人才库内人才、东莞市技术能手、东莞市“首席技师”、“莞邑工匠”、企业自评人才等将实行“秒批”。

9.人才到莞工作,需将人事档案调入,如何办理人事档案的转入业务

答:在东莞就(创)业且未达到退休年龄的人才,可按“事企业单位流动人员人事档案(关系)转入”程序提示办理相关手续,人事档案可选择由东莞市人力资源服务中心或工作单位所属镇(街道)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分局保管。档案转入手续需通过网上申请,申请路径如下:登陆 “东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首页→人才服务→办事指南→事企业单位流动人员人事档案(关系)转入。

离职了东莞公积金能取多少? (二)

一、《东莞市住房公积金提取管理规定》第十四条(二)在本规定颁布实施前已设立账户并缴存住房公积金,外市户口职工与单位解除劳动关系或本市户口职工与单位解除劳动关系并领取失业证的;

可申请提取本规定颁布实施当日职工本人账户余额,不撤销账户,外市户口职工可在取得解除劳动关系的凭证后申请,本市户口职工在取得失业证件后申请。

在本规定颁布实施后缴存的住房公积金(包括但不限于正常汇缴、转移、经公积金中心督促或执法后补缴的住房公积金),不适用此款规定情形申请提取。

二、本市户籍职工与单位解除劳动关系提取的事宜:

(一)、办理条件:

1、申请人范围:此项业务为非销户提取,仅允许当事人本人提取。

2、代办要求:已办理提取账户绑定或资金转入已激活的东莞社保卡储蓄账户的申请人可委托他人代办此类业务,否则,需申请人本人到场办理。符合代办要求的需提供双方有效身份证件原件。

3、提取额度:《东莞市住房公积金提取管理规定》颁布实施当日职工本人账户余额。

规定颁布实施后缴存的住房公积金(包括但不限于正常汇缴、转移、经公积金中心督促或执法后补缴的住房公积金),不适用此款规定情形申请提取。

4、次数限制:此类提取只允许办理一次。

5、账户要求:提取转账账户、提取绑定账户的条件请参照《提取绑定账户指南》。

(二)、所需材料

1、东莞市人力资源部门核发的《就业失业登记证》原件;

2、申请人的个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需与公积金账户信息一致);

3、申请人本人名下的提取转账账户原件(符合代办要求的无需提供)。

三、非本市户籍职工与单位解除劳动关系的提取事宜:

(一)、办理条件

1、申请人范围:此项业务为非销户提取,仅允许当事人本人提取

2、代办要求:已办理提取账户绑定或资金转入已激活的东莞社保卡储蓄账户的申请人可委托他人代办此类业务,否则,需申请人本人到场办理。符合代办要求的需提供双方有效身份证件原件。

3、提取额度:《东莞市住房公积金提取管理规定》颁布实施当日职工本人账户余额。规定颁布实施后缴存的住房公积金(包括但不限于正常汇缴、转移、经公积金中心督促或执法后补缴的住房公积金),不适用此款规定情形申请提取。

4、次数限制:此类提取只允许办理一次。

5、账户要求:提取转账账户、提取绑定账户的条件请参照《提取绑定账户指南》。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住房公积金提取行为,促使住房公积金事业可持续发展,根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和省、市有关规定,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本规定适用于东莞市行政区域内住房公积金的提取管理。

第三条 东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以下简称“公积金中心”)负责本市住房公积金提取的管理。

第四条 住房公积金缴存职工(以下简称“职工”)或职工的继承人、受遗赠人可按照本规定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

第二章 提取范围

第五条 可申请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的情形包括:

(一)购买自住住房,建造、翻建、大修本市或户籍所在地的自住住房;

(二)偿还购房贷款本息;

(三)租住本市住房;

(四)退休;

(五)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

(六)在国外或港澳台地区定居;

(七)享受社会最低生活保障;

(八)职工本人或家庭成员患重大疾病;

(九)其他规定情形。

明白了东莞社会保险的一些关键内容,希望能够给你的生活带来一丝便捷,倘若你要认识和深入了解其他内容,可以点击酷斯法的其他页面。

医保卡丢了怎么补办;医保卡丢了怎么补办要钱吗

如何买保险比较合适.怎么买保险最好

相关推荐

返回顶部